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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天禮帝國宰相

出自微國家百科
於 2026年9月5日 (六) 15:45 由 Erzherrscher留言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神聖天禮帝國宰相
Reichskanzler
神聖天禮帝國宰相標誌
神聖天禮帝國宰相旗
現任
琉璃

自西元2026年9月1日
尊称
  • 至爲可敬的宰相閣下(官式)
  • 宰相大人(非官式)
所属 神聖天禮帝國政府
神聖天禮帝國諸侯院
機關所在地  神聖天禮帝國
提名者諸侯院代表自薦或推舉候選人
任命者皇帝貴族院依候選人名單投票所得結果任命
任期 半年,無連任限制
設立法源神聖天禮帝國基本法
先前職位 神聖天禮大君
設立 民國115年
首任 簡羨林
副職 皇帝暨貴族院治理委員會

神聖天禮帝國宰相,正式名稱爲帝國宰相(德語:Reichskanzler),是政務署院的首長,也是神聖天禮帝國的政府首腦,其半年一任而無連任次數限制。宰相有權確定帝國政府的政治方針,但不設內閣,亦無法直接任命政務署院各行政官。宰相由貴族院根據諸侯院提供的候選人名單,經選舉產生,再由皇帝任命,就正式成爲宰相。宰相通常可以根據諸侯院的建議確定政治方向,若宰相出缺則由皇帝及貴族院組成治理委員會直至宰相復歸。

歷史

玻路仕帝國時期,並未正式設立宰相或類似職位,而是由皇帝身邊的首席副手以類似定位處理帝國政務,但此位僅以口頭任命而無設立法源。在神聖羅馬帝國時期,帝國編纂《大憲章》以爲帝國憲法。是時,帝國仍未設置宰相一職,而另行創設名曰「大君」一職作爲政府首腦,其法定任期爲兩個月,實際職權相若於宰相。但由於此階段國祚過短且參與人數不足,時至帝國停運皆未能產生首位大君。

在改組爲神聖天禮後,帝國繼續沿用《大憲章》作爲根本大法。於《大憲章》施行期間,大君之產生方式多經變動:制度初設時,僅由「君國」(即如今選侯國之前身)之君主「帝君」具備候選資格,並由衆議院投票選出;其後於首次大規模修憲中,改爲類似如今的方法,即由帝君所組成的貴族院自衆議院代表中推選一人出任大君。至《大憲章》實質廢止前夕,該制度又曾短暫回復爲僅限帝君得以當選之原有模式。

《大憲章》實質廢止期間,該位置長期處於出缺狀態。是時帝國完全由皇帝理政,旗下部會則憑原有行程進行基本運作。

隨《基本法》取代《大憲章》施行,政府首腦之稱謂由「大君」改爲「帝國宰相」。同時,由於廢憲期間已證明部會毋須閣揆亦能運轉,因此《金璽詔書》隨之取消原屬大君之組閣權,原有「部門」體系隨之改組爲「署院」制度,其首長改由隸屬文官體系之「常務行政官」擔任,而不再設置「部長」或「大臣」之職銜。

選舉

帝國基本法規定帝國宰相由帝國諸侯院進行候選人提名,後由帝國貴族院於候選人名單內表決,最後送交皇帝任命,並可以無限連任。若出現選舉僵持的情況,皇帝得自候選人名單內逕自任命或駁回整份名單要求兩院重選。第一任帝國宰相簡羨林在2026年由皇帝直接任命,負責處理看守期間的政務。

職能

宰相作爲皇帝授權下的政府首腦,負責帝國日常行政的一切事物。根據基本法,宰相行使以下職能:

  • 指導及協調帝國行政;
  • 發佈具約束力的「宰相令」(Reichskanzlererlasse),以執行政策;
  • 監督所有政務署院,包括向皇帝請願調任或調整行政官的任期;
  • 定期向皇帝報告政務執行情況;

與內閣制中的政府首腦不同,宰相無權任命或罷免行政官,後者爲由皇帝任命或依相關章程任命的常務公務員。宰相也不組成內閣;行政權則透過政令引導,由行政官依法執行。

宰相在啟動重大政策倡議、立法草案或年度預算提案前,通常會諮詢諸侯院。雖然宰相決定政府的主要方向,但實際政策的執行權則掌握在各政務署院。依照縱向復歸原則,若宰相出缺,所有授權的行政權力會依權力鏈向上回溯,並由皇帝直接行使,直到任命繼任者爲止。

歷任宰相列表

玻路仕帝國

畫像 姓名 上任時間 任內其他職務 所屬邦國 皇帝
就任 離任 任期
檔案:Faenza-avatar-default-symbolic.svg 施小丞 民國112年12月15日 民國113年11月30日 352天
革萊德斯凱公國
福靈一世
帝國首席副手,事實上的宰相。

神聖天禮帝國

畫像 姓名 上任時間 任內其他職務 所屬邦國 皇帝
就任 離任 任期
簡羨林 民國115年3月5日 民國115年8月31日 180天
文化署常務行政官
羨林公國
福靈一世
負責看守時期政務,直至帝國議會開始運作。
琉璃 民國115年9月1日 現任 16天 芳祉公國
無。

參見